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,认真落实面向基层、面向一线、面向普通、面向弱势的工作要求,切实做好教职工权益保障工作,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,根据市总工会相关政策规定,市教育工会设立大病帮扶资金,并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帮扶对象
教育工会系统各高校(附院)、科研院所在职工会会员、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会会员,因患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,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(含自费)金额超过11万元(含)。
二、帮扶标准
根据会员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额度分梯次给予帮扶:
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(万元) |
帮扶金(万元) |
11(含)~13(不含) |
1 |
13(含)~15(不含) |
2 |
15(含)以上 |
3 |
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的核算方法:申报之日前12个月内,在中国境内(不包含港澳台地区)医保定点医院产生的医药费用(含自费),扣除医疗保险、单位二次报销、职工互助保障后,由个人负担的部分。
每年度同一会员只可申请一次大病帮扶,每人每年帮扶金额累计(含各级工会帮扶)不超过8万元(含),且不超过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的70%(含)。如达到规定上限,帮扶金额相应核减。
三、办理程序
(一)由会员本人或其配偶、子女代为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,并提供身份证、医药费单据等材料。从药店购买治疗疾病所必要的外购处方药费用,应提供医师处方、诊断证明、购药发票等证明材料原件,以证实患者用药的真实性和必要性,并将其中的医保支付金额扣除。
(二)基层工会负责对会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,对申请人、医药费金额等申请帮扶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
(三)公示后,填写《会员大病帮扶申报表》(附件1,纸质版一式两份)和《个人支付医药费明细表》(附件2,纸质版一份),基层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。
(四)每季度末,基层工会将申报表、明细表和医药费单据、《会员在职证明》(附件3,纸质版一份)、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报市教育工会。会员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或单位开具的退休证明。
四、帮扶实施
(一)经市教育工会审核,形成帮扶意见后,将帮扶金拨到会员所在基层工会账户。
(二)基层工会应及时发放下拨的帮扶金,原则上通过工会会员卡发放。
(三)帮扶完成后,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由市教育工会统一存档备查,不再退还。
五、资金管理
市教育工会从本级留成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帮扶工作。按照“专项经费、规范管理、合理使用、公开透明”原则,专款专用、专人管理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基层工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确保广大教职工会员应知尽知、应享尽享,使符合条件的会员得到及时帮扶,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送到教职工心坎上。
(二)基层工会要认真审核、严格把关,发现弄虚作假、虚报冒领等行为的,坚决予以纠正,追还帮扶资金。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。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凡过去文件内容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
本办法由天津市教育工会负责解释。
附件1
会员大病帮扶申报表
基层工会名称:
姓名 |
|
性别 |
|
政治面目 |
|
部门职务 |
|
身份证号 |
|
患病情况 及申请救助原因 |
|
实际个人 支付医药 费金额 |
万元 |
本年度申领的各级工会帮扶金 |
万元 |
本次申请救助金额 |
万元 |
本人承诺,上述情况真实。 会员本人或其配偶、子女签字:年月日 |
二级院系(部室)党组织意见 |
高校(附院)科研院所工会意见 |
(盖章) 年月日 |
经审核并公示,上述情况属实。 工会主席签字: (盖章) 年月日 |
附件2
个人支付医疗费明细表
会员姓名:
序号 |
票据日期 |
个人支付金额(元) |
1 |
|
|
2 |
|
|
3 |
|
|
4 |
|
|
5 |
|
|
6 |
|
|
7 |
|
|
8 |
|
|
9 |
|
|
…… |
|
|
个人支付金额合计: |
|
单位二次报销金额:元 |
职工互助保障报销金额:元 |
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金额:元 |
会员本人或其配偶、子女签字: 年月日 |
(工会盖章) 年月日 |
注:1.医药费原始单据日期限定在求助之日前12个月;挂号费单据不计入。
2.“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金额”等于“个人支付金额合计”减去“单位二次报销金额、职工互助保障报销金额”。
附件3
会员在职证明
兹证明(姓名)(身份证号),系我单位在职工会会员,目前在我单位(部门)从事(岗位)工作。
特此证明。
单位(盖章):经办人签字:
年月日
基层工会(盖章):经办人签字:
年月日